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能、扩大消费规模、提振消费信心,促进消费强劲回补,现对零售、餐饮、家电等行业有意向参加促销活动的商户进行公开征集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对象
在高台县内登记注册,经营日用品及文化娱乐、餐饮、家电等领域的实体商业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个体工商户。
1.日用品零售电子消费券参与商家:商场、超市、便利店、果蔬店、书店等文化娱乐场所(含KTV)、足浴洗浴等康体健身店、美容美发店等。
2.餐饮电子消费券参与商家:中西餐酒店、快餐店、熟食店(蛋糕店)、火锅店、农家乐、茶餐厅、酒吧等。
3.家电电子消费券餐饮商家:经销家电、电脑、手机等产品的经销企业和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商家。
二、申报企业条件
1.商家应具有独立电子收银记录系统;
2.具有一定经营规模,诚信合法经营,无经营欺诈等违规违法行为;
3.有让利折扣措施(计划方案);
4.办理了营业执照,经营状况良好,财务管理制度健全,能配合开展促消费活动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;
5.参加家电促销活动的企业应具备完善的配送、安装、调试、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;
6.活动结束后能留存、提供核销消费券的相关印证资料;
三、申报程序
有意向参加电子消费券活动的商户携带相关资料,向高台县商务局申报,审核确认后,参加本次活动。
四、申报时间
申报从2020年12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14日止。
五、申报材料
申报企业应提供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促销让利计划、收银系统照片、企业征信证明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,原件核实后留存复印件,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,一式3份。
六、申报地址
高台县商务局311办公室
联系电话:15393629312 0936-6621012
七、申报要求
1.商户支持微信二维码电子付款交易。
2.可开具发票。
3.诚信经营、遵纪守法,无违法违规记录,经营状态良好。
高台县商务局
2020年12月10日